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出台了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新型显示产业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原材料、消耗品、零配件等免征进口关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新设备涉及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实施分期纳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锻长板、补短板,加快培育新技术、新产品。下一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将认真落实政策,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链接:《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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