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贺艳 通讯员蒲梦婷
《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施行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推动“首违不罚”政策落地落实。自今年3月发布新版纳税人逾期申报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标准,明确每年重庆地区纳税人符合条件的首次逾期申报违法行为都可“首违不罚”以来,截至5月底,全市有2930户(次)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政策。
针对以往逾期申报“首违不罚”需到办税窗口现场办理的情况,重庆市税务部门推出了逾期纳税申报“首违不罚”的线上办理,减轻了市场主体轻微涉税违法行为的办理成本。此外,业务办理过程中,对于逾期申报违法行为处罚方式和金额的判别也完全由系统完成,减小了一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空间。
除“首违不罚”事项实现线上办理外,重庆市税务部门还降低了纳税人逾期申报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金额,明确每年重庆地区纳税人的首次逾期申报违法行为都可“首违不罚”,且同一年度内再次发生逾期申报违法,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处罚金额统一为50元,法人组织处罚金额为每次逾期申报100元且合并为一次处罚金额累计不超过500元。
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执法,充分发挥“首违不罚”积极作用,彰显税收执法的温度,引导市场主体主动遵从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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