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相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出台了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相关企业进口自用设备、零配件、原材料等免征关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新设备涉及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实施分期纳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惠及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装测试和上游关键原材料、零配件企业及软件企业,有利于产业上下游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下一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将认真落实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链接:《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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