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金琳 李祥林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实施区域性财税支持政策等5个方面提出15条意见,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意见》明确,持续推进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对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政策规定给予减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四大类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对企业从县级以上财政及其他部门获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且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征税。
《意见》明确,持续推进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减税降费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程序定期给予减免,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落实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取得的符合相关政策的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减免民族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施区域性财税支持政策,支持兰州新区、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和革命老区发展。
《意见》要求继续深化“银税互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要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凡未列入清单或未经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
《意见》同时要求切实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提升企业办税便利程度。充分利用电子税务局、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办税渠道,推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分税种的集成申报;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不动产办税实现“一窗办”“网上办”;继续推行“不来即享”“项目管家”等纳税服务措施,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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