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北京神州税道税务研究中心在上海举办“数字经济税收研究分享会”,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及浦东新区行政学院等单位的学者就数字经济对传统税收制度、既有税收规则适用及税收征管等问题展开研讨。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馆长、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为群以《从电子商务到数字经济:数字税收的产生和发展方向》为题,着重梳理分析了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发展、数字税收的国际发展情况及相关国际组织对数字经济税收规则的提议。他认为,在数字经济时代国家税收权益之争日趋激烈、国际税收迎来全新时代的背景下,中国要为创建新的国际税收规则贡献力量。
与会学者分享关于数字经济的税收影响及应对的研究。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副院长、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主任曹明星作了《数字经济国际税收全球治理的中国思维与中国方案》的发言,指出面对数字经济下跨境交易的宏微观多维框架与居民国、来源国、市场国、避税地多方格局,需要积极应对税基侵蚀、错配和税收脱嵌等问题。我国立足建设“社会主义性、市场化、大国型”数字经济,达成促进技术进步、存量公平和增量共享,需要慎重确定产业范围,科学建立税收联结度,合理设定收入门槛,全面评价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增长共享,逐步建立起数字生产和消费的耦合税制、数字与实体经济的匹配税制、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协调税制。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以《数字经济中的税收问题与应对》为题进行分享,他强调,面对跨境数字经济国际税收与国内税收的衔接从观念到规则的变化,需要从技术征管到生态链征管的理念转型,在我国《电子商务法》相关细则的完善中,在《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及《税收征收管法》的修订中以及《增值税法》的立法中加以重视。
浦东新区行政学院副教授许建标以《应对经济数字化的税收挑战:主要共识与争议》为题发言,指出数字经济带来税收利益分配的不均衡,加剧了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国际社会已予以高度关注并形成一定共识,包括需要突破现行国际税收以物理存在为基础的联结度规则,创设新的联结度规则,赋予消费国新的征税权,制定利润分配的合理方案等问题。
北京神州税道税务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吴东明指出,数字经济对现有国际税收规则的影响非常深远,只有各方协调努力才能完成对相关规则的基础性构建,从而形成兼顾居民国和来源国税收利益的制度框架。目前oecd提出的“统一方法”也是在前期融合了相关国家的“用户参与”提案、“营销型无形资产”提案和“显著经济存在”提案的内容,但在具体细节方面仍有待进一步的磋商和解决。
与会者认为,中国目前不仅是重要的数字经济企业居民国,同时也是数字经济企业重要的市场国以及全球数据流动的主要参与国。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0年7月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20年)》显示,我国2019 年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 35.8 万亿元,占 gdp 比重达 36.2%,占比同比提升 1.4 个百分点,按照可比口径计算,2019 年我国数字经济名义增长 15.6%,高于同期 gdp 名义增速约 7.85 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特别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相关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更是有效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复苏。
因此,对于我国而言,国内的税收政策制定,一方面要堵住税收漏洞、保护国内税基不受侵蚀,另一方面要注重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发展留下空间,保护本国数字经济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北京神州税道税务研究中心呼吁,更多的国内税务研究力量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关注并投入到数字经济税收研究上来,争取数字经济税收领域的政策法规能早日出台。(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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